《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发布 虚拟主播在管理之列

【环球网综合报道】6月22日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近日联合发布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行为规范》明确,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表演、视听节目服务的主播人员,包括在网络平台直播、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互动、以上传音视频节目形式发声出镜的人员,应当遵照本行为规范。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及内容,参照本行为规范。

针对目前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行为规范》还列出了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和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的行为,为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划定了底线和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