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明确提出,对正常开发项目提供绿色融资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确保项目的资金需求得到及时满足。而对于暂时遇到困难但仍有资金平衡能力的项目,政策强调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通过建立协调机制,有助于各地金融部门和住房部门协调运作,发挥政策的精准性和及时性,真正促进房企融资的有序开展。
《通知》明确,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作用,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相关情况,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
对于可支持的项目,《通知》指出,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同时,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要提示金融机构审慎开展授信。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强调,对于暂时遇到困难但仍有资金平衡能力的项目,政策强调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地或其他投资。
《通知》还指出,要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协调机制下将更好促进金融与房地产的良性循环,真正有助于促进融资工作精准有效,更好吻合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房企融资工作的有序开展。
区分集团风险与项目风险,分类支持项目融资。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表示,我国房地产开发经营基本采用项目公司制,集团风险与项目风险有差别。商业金融机构要区分集团风险与项目风险,淡化集团情况,重点根据项目资金状况,对于不同状况的项目,分类支持,加大支持融资需求。
“对于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平衡的项目,商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在此背景下,将有助于房地产投资企稳。同时,对暂时遇到困难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还将有助于减少项目交付风险,改善行业预期,促进房地产需求释放,有利于房地产市场企稳。”刘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