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介绍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
9月26日下午,国防部举行例行记者会,国防部新闻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张晓刚大校答记者问。
记者:据报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自9月21日起施行。请进一步介绍这部法律修订情况。
张晓刚: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此次国防教育法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分工负责、军地协同的国防教育领导体制。二是强调学校国防教育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学校国防教育体系,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意识。三是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军委机关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学生军事训练大纲,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按纲施训,加强军事技能训练,磨炼意志品质,增强组织纪律性。四是拓展社会国防教育范围和渠道,各地区、各部门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和重大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