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还活着却被人网络祭奠4.3万次 法院:平台承担责任
近日,福建厦门,女生璐璐从好友处得知,一网络祭祀平台设有自己的纪念馆,其中包括灵堂、详细个人信息和照片。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原微博视频>>>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
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资料与其本人信息完全一致,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平时在社交平台发布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
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这个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法院审理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应严格审核被纪念人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对设立者与被纪念人的身份关系及被纪念人的死亡信息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如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等),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平台对他人人格权益进行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