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做起了贩毒“搭子”!警方:抓!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吉安县的一对情侣吸“上头”电子烟成瘾后,为以贩养吸,居然做起了贩毒“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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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吉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通过研判发现,县城居民胡某近期躲在家中吸食一种会“上头”的电子烟。这种电子烟,含有“依托咪酯”药物成分。胡某被警方抓获后,很快就供出其吸食的“依托咪酯”毒品,是从上家肖某处进的货。
“吸了这根‘上头’的电子烟,能获得短暂的快感,接下来,就感觉手抖,心跳加速、呼吸困难。”
据胡某交代,他与肖某是通过网络社交交友软件认识都喜欢抽“电子烟”。
在一次聊天过程中,肖某称自己手上有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吸食会更过瘾。
经不住诱惑的胡某迅速从肖某手中以700元的价格购入了一支“上头电子烟”尝鲜。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迅速锁定肖某的行动轨迹,赶到肖某所藏身的宾馆,连同其与女友龚某一并抓获,并在两人所驾驶的车中,查获了尚未出售的6个烟弹,2支的“电子烟”烟杆,以及9千元现金。
经查,犯罪嫌疑人肖某、龚某为情侣关系,均有吸毒前科。到案后,肖某、龚某如实供述了二人以贩养吸“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的犯罪事实。据肖某交代,他第一次接触“上头电子烟”是在一次毒瘾发作后,从朋友那里听说,“上头电子烟”可以替代毒品,经非法渠道获取后,肖某便拉拢龚某和他一起贩卖。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犯罪嫌疑人肖某、龚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吉安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滥用吸食“依托咪酯”将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依托咪酯”已于今年10月1日,被列入毒品范畴,广大群众切勿被“过瘾”“上头”等词汇所吸引,以免走上吸毒贩毒的道路,悔恨终生。
供 稿:吉安县公安局王浩、罗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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