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香火钱辩称菩萨比了“OK”,判了!

“我问菩萨能不能拿功德箱里的钱?菩萨比了‘OK’!”

2023年11月,上海崇明,一男子覃某某因偷功德箱内的香火钱被警方抓获,当时他曾狡辩,自己不是偷而是借。近日,覃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据警方此前介绍,2023年11月接到崇明港西镇慎修庵报警称,功德箱内香火钱被偷。

原来,庵内每十天清空一次功德箱内的香火钱,工作人员发现,在香客人数差不多的情况下,多个功德箱里的香火钱明显减少。同时,每个功德箱上的合页镙丝都有松动,有盗窃痕迹。通过查看寺内监控,工作人员发现有人偷偷潜入盗窃了功德箱里的钱,于是赶忙报警。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犯罪嫌疑人覃某某抓获到案。覃某某对盗窃功德箱内香火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覃某某交代,2023年10月的一天,他在和朋友喝酒的时候,聊起自己最近赌博输了不少钱,手头有点紧,朋友就提出来叫他一起去偷寺庙功德箱里的香火钱。覃某某说自己曾经偷过香火钱,知道这是违法的,但是在朋友的反复劝说下还是答应了。

随后,为了盗窃能够顺利实施,覃某某和朋友多次前往位于崇明区的几处寺庙进行踩点,经过反复查看,两人商定好了盗窃的时间和地点。在这之后,覃某某和朋友连续几天趁夜潜入寺庙,覃某某负责在大殿外放风,朋友则利用自制的工具进入殿内窃取功德箱里的香火钱,二人盗窃成功后再进行分赃。

覃某还狡辩称,自己不是偷而是“借”,“我问菩萨能不能拿功德箱里的钱?菩萨比了‘OK’!”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定,覃某某等人先后盗窃了3座寺庙多个功德箱内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覃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伙同覃某某一同盗窃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另案处理。

检察官提醒:寺庙是供香客们祈福的场所,不法分子却看中其进出自由、少人看管,将功德箱当成“提款机”。然而,香客捐赠到寺庙功德箱的“香火钱”并非无主物,其属于寺庙所有、归寺庙处分,窃取功德箱内的钱财是一种盗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检察官在此提醒,生活中没有不劳而获,不法之事不可为,不义之财莫伸手,若心怀侥幸以身试法,结果终将是难逃法律制裁。

来源:综合澎湃新闻、上海崇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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