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壮阳类压片糖果,13人获刑!
往壮阳类压片糖果里加西地那非
以虚假广告引流
“产、储、销”窝点横跨多个省市
犯罪团伙通过电商平台
销售壮阳类食品压片糖果30余万片
生产、销售金额达130万余元
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披露了这起案件的详情。
明知糖果含违禁成分
仍发布虚假广告营销
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经贾某某等介绍,受吴某委托,青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了壮阳类食品压片糖果30余万片。这些糖果是将玉米淀粉、蔗糖、红参粉等低价辅料混合,再加上从许某某处采购的60余公斤那非类原料制成的。而西地那非成分,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生产中添加的。
“西地那非”是处方药,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那非类衍生物与西地那非核心药效团一致,具有同等属性。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该类物质,易导致消费者购买食用时无法掌握用法用量,对心血管系统造成伤害。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那非拉非类物质及其系列衍生物违法行为的意见》以及“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西地那非及那非类衍生物均应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吴某等人明知那非类物质及其衍生物等成分禁止添加至食品中,仍由山东销售团队曹某、高某等人,通过聊天软件逐级发展山东、江苏、河北、福建等地经销商,在网络上发布“补肾固精、固本培元”等虚假广告引流,经网络电商平台等销售至上海、青海、安徽等地,生产、销售金额达130万余元。
全链条打击上下游犯罪
13人获刑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青海某公司、浙江生产窝点及曹某等人处扣押涉案原料、半成品及各批次压片糖果若干。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协作追查上下游犯罪。
检察机关通过梳理各被告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结合举报材料等证据,证实了销售团队在不断接到非法添加投诉、诉讼通知后仍予以销售的事实,并督促公安机关同步向江苏、山东、河北等地公安机关移送涉案证据材料,实现上述地区公安机关对下游经销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全覆盖打击。为避免危害后果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协作,召回销往青海、安徽等地的有毒、有害产品,对扣押在案的1000余盒产品及时销毁。
2023年6月、10月、11月,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分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青海某公司、贾某某、曹某等人提起公诉,以非法经营罪对许某某提起公诉。
2023年6月、12月,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单位青海某公司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贾某某、曹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某等13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八个月不等,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四万元至三千元不等。
制发检察建议
电商新业态食品安全防控升级
同时,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从个案出发延伸类案调查,发现电商新业态下食品安全监管疏漏,遂先后对涉案的国内两大电商平台开展专项治理,制发检察建议、强化跟踪落实,督促网络平台下架不安全食品30余种,关停违法店铺100余家,对80余名违法店铺经营者增加风险标签,要求平台重点关注。同时,与电商平台构建常态化协作机制,协同共护网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