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内捕螺蛳等水产品1吨多,三人被上海警方抓获
为牟利在禁渔期内驾驶水泥船大量捕捞水产品,破坏长三角水域生态和渔业资源。
近日,上海青浦警方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场查获手工扒螺工具2套、渔获物千余公斤,3名涉案人员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2月26日上午,联合执法队在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杨来荡生产河水域发现有一艘船,船上有3人在疑似进行捕捞,靠近核查发现三人船上装满了渔获物,遂立即将船上人员控制并传唤至金泽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清点称重,此次非法捕捞渔获物共1149公斤。清点完毕后,民警将渔获物现场放生。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3人听说上海周边水域针对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管控严格,因此该水域内的水产品数量多、品质好。2024年2月26日9时许,为谋取利益,在明知现阶段为上海禁渔期的情况下,李某等3人驾驶一艘水泥船从江苏省至金泽镇建国村杨来荡生产河水域,无视河道旁禁止非法捕捞的警示牌,使用手工扒螺工具大量捕捞螺蛳等水产品,准备返回江苏后卖出获利,不料还未返程便被民警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