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开启自动驾驶辅助功能追尾半挂车,犯危险驾驶罪获刑

据甬派客户端5月20日报道:喝了酒,但开启了驾驶辅助系统,算酒驾吗?最近,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个案子。

2023年3月4日深夜,刚“豪饮”完一箱啤酒的孙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从朋友处借了一辆车,从宁波东高速卡口驶上了甬台温高速。

驶上高速公路后,孙某打开了车辆的驾驶辅助系统,设定好车速和车道,靠着辅助系统行驶。

深夜车辆稀少、道路平直,不多久,上了酒劲儿的孙某就打起了瞌睡。

车祸现场

行驶了约10分钟后,孙某的车辆追尾了同车道上一辆低速行驶的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猛烈的撞击使孙某的车辆飞出道路,斜挂到了高速路栏杆上,车头几乎全部粉碎。正在打瞌睡的孙某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因撞击陷入昏迷。

半挂车司机江某下车后发现孙某不省人事,连忙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将孙某送往医院。

经鉴定,孙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1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同时,因车祸事故较为严重,孙某股骨骨折、胫骨骨折,在医院治疗了相当长时间。

接受治疗的孙某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对事故责任的认定。

承办检察官发现,目前市面上可以使用的辅助驾驶都是L2级别的。所有L2级别的辅助驾驶汽车,都要求驾驶员对车辆有控制权,不能完全脱离方向盘。所以,即使有辅助驾驶功能,驾驶员仍然是第一责任人。

“换句话说,辅助驾驶系统可以在单一道路内实现有限的自动驾驶,但驾驶员依旧需要对车辆拥有控制权且随时可操控车辆。酒后开启自动驾驶辅助功能,仍应被认定为酒后驾驶。”承办案件检察官说。

最终,孙某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过错,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今年2月底,孙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包括辅助驾驶等功能的智能汽车进入了大众的日常生活。

对于这样的新事物,如何更好地从法律层面进行规范?本月初,《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进行了前期的法治化探索。

本案承办检察官表示,从我国各地的案例来看,目前涉及辅助驾驶系统的酒驾案件仍较为罕见,因此前期经过了较为充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地同类案例的研究论证。

检察官在此提醒,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是驾驶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驾驶辅助系统虽能优化驾驶体验,但并非‘无人驾驶’,仍需驾驶员时刻保持专注。千万不能因为所谓的‘智驾’而放松警惕、产生侥幸心理。”

(原题:酒后“智驾”当“代驾”,他获刑三个月)

内容来源:甬派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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