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仙游法院“以保促调” 让保全为调解“加速”
本文转自:法治网
近日,小陈因一起网购纠纷来到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来,小陈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购买了一台二手手机使用。可当其收到货后,却发现手机的屏幕存在裂痕,边框磕碰严重,这些都是卖家郑某在商品描述中未提及的瑕疵。于是,小陈提出了退货申请,但郑某却以二手物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为由,拒绝退款。两人来回“拉扯”几天后,卖家郑某便失去了“踪影”。
立案人员审查小陈的起诉材料后,发现案情并不复杂,涉案标的较小,当场决定先引导小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续再开展调解。
收到保全申请的当日,承办法官便做出保全裁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郑某名下的网络资金账户进行冻结。
“法官你好,退款的事情可以再谈,能不能先把我的账户解冻一下”两日后,承办法官接到了一通来自外地的电话,原来郑某账户被冻结后,给他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不得不主动联系法官。
听郑某语气略有松动,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以法为据,耐心细致地向郑某释明案件的法律关系和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最终,郑某意识到消极逃避纠纷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当即同意小陈的退货申请。
据了解,“以保促调”纠纷化解机制,是仙游县法院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模式的重要实践。近年来,仙游县法院主动前移司法服务关口,对一些涉案标的较小、法律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释明财产保全的优势、存在的风险、所需的材料等内容,提醒当事人及时、正当地行使诉讼权利,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仙游县法院始终坚持“保立审执”一体化推进,将调解贯穿案件的始终,强化审判、执行部门间的协调联动,畅通立案审查、财产保全、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程序流转的衔接渠道,将“诉前财产保全”与“诉前调解”融为一体,坚持“以保促调”,保调一体发力,以高效便捷的诉前保全为矛盾纠纷注入更多的调解可能性,努力实现以保全促调解、以调解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