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苏法院联动 16万欠款执行到位
本文转自:滁州日报
本报讯 一大早,天长市人民法院秦栏法庭驻庭执行员徐家龙接到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电话。在诉讼服务站内,李某将一份写着“执法如山 尽职尽责”的锦旗亲手交到徐家龙手里。
2018年10月,张某、陈某及其名下的天长某器材公司以缺少资金周转为由,共同向李某借款25万元,约定按月息2分计息,经偿还部分利息后,剩余245620元未还,多次催要未果,2022年8月李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然而张某、陈某及其名下的天长某器材公司在偿还部分借款后,剩余163000元一直未还,李某无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徐家龙立即联系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出乎意料的是,这次被执行人非常配合,主动提出要和李某进行执行和解,希望李某对执行钱款做一些让步,他们可一次性付清。若直接执行和解,很顺利就可以执行结案,并且李某也可拿到一笔钱款,似乎皆大欢喜。但徐家龙察觉到一丝不对劲,通过在系统中检索关联案件,他发现张某、陈某的厂房已被仪征市人民法院查封拍卖,便知道了他们为何“如此主动”。原来厂房被拍卖后,拍卖款在执行完毕后有剩余的会返还给债务人,张某、陈某急于和李某和解并要求李某做出几万元让步,可回收更多的厂房拍卖款。
在窥清张某、陈某真实想法后,徐家龙询问李某是希望双方调解还是向仪征法院申请协助执行。李某果断选择协助执行。徐家龙立即和驻庭执行书记员一起前往仪征法院执行庭,说明执行案件情况,向对方申请协助执行。不久便收到了从仪征法院传来的好消息,张某、陈某厂房拍卖款已到账,很快李某的全部钱款执行到位。 (李炳旺 陆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