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且看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执行到底
马璐璐 菏泽报道
一起事故两次诉争,三名法官齐心执行,终为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且看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如何通过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践行“三强三优”,彰显司法权威。
2020年9月,侯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与陈某发生碰撞,致后者受伤,侯某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第一次就医疗费、误工费起诉侯某,法院判决侯某需赔偿陈某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侯某拒不履行义务,陈某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孙益民立即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做出了“强制执行与司法救助双管齐下,处置财产与积极沟通两手共抓”的初步规划,在迅速查控被执行人侯某财产之后,将其名下车辆依法进行司法拍卖偿还于陈某,同时为陈某申请了司法救助,解决了陈某燃眉之急。
因工作调整,该执行案件由法官马晓强接续办理。在此期间,马晓强了解到陈某就后续治疗、残疾赔偿等费用,对侯某提起了二次起诉,判决侯某需赔偿陈某40余万元,陈某依据二次起诉裁判结果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由法官魏衍豪负责办理。
马晓强找到魏衍豪,共同梳理了案情,决定合力执行。期间法官多次去往被执行人住所,皆未能找到被执行人侯某,无奈只能依法传唤侯某到院进行协商,但其称自己在外打工挣钱,年底才能回家。陈某心急如焚,承办法官向陈某承诺,案件执行绝不会“无疾而终”。
眼看春节将近,腊月二十八日法官再次来到侯某家中,虽然依旧未能见到侯某本人,但办案法官执行到底的决心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打动了侯某家属,家属现场为侯某垫付五千元钱,称先让受害人过个安心年。
假期开班的第一天,法官再次传唤侯某,侯某听从家人劝说来到法院,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两位法官对尚未支付费用进行了几种清算,并提出两种赔偿方案:一种是双方对支付金额各让一步,由侯某一次性付清;另一种是支付金额不变,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由侯某分期偿还。经过慎重考虑,申请人陈某选择了第一种赔偿方案,并在法官的反复调解磋商下,最终双方就支付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侯某当场支付了一部分案款,并在接下来的几天内主动将剩余案款送至法院,本案执行完毕。
拿到赔偿款的陈某,为表达对办案法官的感谢,专门制作了锦旗送法院,上书“尽心尽力执行公正,勤政为民两袖清风”,这不仅是对法官的赞扬,更是对定陶法院司法为民、廉洁司法的肯定。接下来,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三强三优”为抓手,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执行能力,努力以高效能动司法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