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向员工摊派任务, 不肯“带货”就得走人?
本文转自:泰州日报
超市向员工摊派任务,
不肯“带货”就得走人?
利群门店:非强制任务,只奖不罚
本报讯(记者 晓风)最近,有网友在本报“微泰州”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反映市区万达旁的利群超市三天两头给员工下达销售任务,要是员工不执行就可能被辞退。对此说法,利群超市相关主管回应记者,非强制摊派,是一种“只奖不罚”的推广方式。
该网友留言中说:“过年期间,超市要求每位员工必须卖某品牌的酒10箱左右;三四月份又让卖洗发水和洗衣液各6套左右;五月份又强制让员工卖洗衣液10套左右,如不执行就辞退。”该网友还表示,超市基层员工本来就没有什么社会关系资源,到哪里去促销呢?河南“胖东来”超市从不委屈员工,人家生意不也一样火爆?
据了解,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入驻泰州,目前在市区有2家门店,记者联系了海陵区济川东路利群超市门店一位前管理层。其表示,确实经常在朋友圈看到前同事的“带货”信息,完不成任务是否扣工资不清楚,但员工不接受销售任务就直接走人的情况应该不太可能发生。
为了求证事情的真实情况,6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海陵区济川路上的利群超市。偌大的超市内员工并不多,即食区三三两两的顾客正挑选商品。记者询问一位员工是否经常有销售任务,其称“有时有”。“如果完不成任务呢?”记者追问。“就是促销,完不成拉倒吧。”这名员工随后以不清楚情况为由结束了谈话。
记者又来到进口食品区,以顾客身份向一名正在整理货架的员工打听情况,这名员工并不愿意交谈。可能是记者的采访引起了店方的注意,一名男子赶了过来,其自称是超市店长。
据这位姓曹的店长说,超市会不定期挑选一些性价比高的商品,发动员工们向卖场内顾客或身边亲朋推广,非强行摊派任务,完成有奖励,完不成也不会扣工资。如门店最近让员工推销一款洗发水,一套99元,每销售出去一套奖励员工10元,促销期一个月。如果10天内就能卖出20套,再额外奖励200元。
“如果员工不愿意推销,不会因此被辞退,我们也没有跟员工说过这样的话。”曹店长强调,店里清楚,那样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
据了解,全员摊派销售任务,完不成就要员工自己买单或者扣工资的现象,在外地超市曾有发生,甚至成为一些企业营销的潜规则,如食品企业中秋节前夕内部摊派销售月饼指标等等。针对这种情况,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如果真的发生这种情况,员工是有权拒绝的。
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治说,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等情况。如果要求员工做本职工作以外的劳动或变更员工工作内容,如摊派营销任务,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员工不愿意,是可以拒绝的。我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也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员工遇到强行摊派等劳动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的工作内容,也可以向人社部门举报或者反映。如果已受到侵害,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