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地最新通告:严禁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
来源:极目新闻6月14日曲靖市公安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加强二轮车辆接送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中明确严禁不满16周岁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详情如下↓↓↓关于加强二轮车辆接送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为加强二轮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现通告如下:一、严禁不满12周岁人员驾驶自行车,严禁不满16周岁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二、严禁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三、驾乘二轮车辆人员不得超过2人;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四、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及相关人员指挥疏导。五、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劝导提示。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抄告教育行政部门。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曲靖市公安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6月14日转自:“曲靖警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