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男子假扮女性与54岁男子网恋 诈骗36万获刑9年
近期,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处理了一桩源于网恋的诈骗案。案件中,黑龙江居民王某通过手机社交应用结识了一位名叫"靓妹"的网友,对方自称为24岁女性。双方在网络空间频繁交流,感情迅速加深。尽管未曾谋面,王某却在微信上向"靓妹"转账52笔,银行转账8次,总计金额达到了36.3万元。王某事后表示,当时仿佛被深度影响,全心投入这段恋情,未曾料到这是一场骗局。
警方介入调查后指出,诈骗者在取得受害者信任后,利用维持非正常关系为借口,多次要求受害者通过微信和银行卡转账支付款项。值得注意的是,受害者从未与这位"女子"面对面或进行视频、语音交流,仅限于文字沟通,因此警方推测诈骗者实为男性可能性极高。
调查深入后,警方揭露这位所谓的24岁"靓妹"实际上是一名54岁的男性,高某。高某在虎林市富华小区的一个出租屋内被找到。据高某供述,他于2021年10月刚从监狱释放,因缺乏稳定收入来源,便萌生了诈骗念头。他利用社交平台假扮女性身份与王某建立联系。随着双方交流的加深,高某假意同意与王某发展亲密关系,借此索要了超过10万元,随后又扮演自己的亲属角色,谴责王某已婚却勾引年轻女性,以此道德压力迫使王某再次转出20余万元。高某所得大部分款项被用于在网络直播平台上打赏主播。
7月15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裁决。法院四级法官助理王凤凯表示,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因此,法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以10万元罚金,同时要求其退还所有诈骗所得给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