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人吵架称“有所长电话” 成都警方通报

大皖新闻讯 据成都龙泉驿公安消息,6月29日,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发布警方通报。

通报称,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成都龙泉驿公安局接报警称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调查:28日9时11分,唐某某(男,23岁)驾驶一辆轻型封闭货车在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向后倒车时,与后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刘某某(女,54岁)发生碰撞,致刘某某受伤。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开展事故认定和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附近店铺工作人员冷某某(女,36岁)围观时发现与货车司机相识,遂上前帮忙理论,随后与刘某某发生口角,并说出“我有所长电话”等言论。现已查明,其声称的“所长电话”,为2017年5月30日凌晨,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在派出所调解时,留存了相关电话。冷某某与派出所所长不相识,无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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