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1.9元买到过期食品,商家赔偿1000元!
生活中不慎购买到过期食品
该怎么办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黄某在某生鲜店购买一盒某品牌植物黄油,回家后发现该商品已经过期近两个月。
次日,黄某联系该生鲜店的店长,店长承认其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但在沟通协商过程中,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黄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上高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黄某提供的商品购买小票、所购产品照片、商品实物、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认定黄某在某生鲜店购买了一盒超过保质期的植物黄油500g的事实,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且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作为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除找经营者赔偿损失外,可以要求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赔偿金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法院依法判决生鲜店店长退还黄某购物款11.9元并向其支付赔偿金1000元。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事关重大,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商品经营者对所销售食品负有注意义务,其应当定期对库存和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当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若不慎购买到过期食品,要及时保留购物小票、物证、发票等证据,在与经营者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市监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综合上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