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集中清理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通知
关于集中清理公积金长期
封存账户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加快推进封存账户清理工作,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账户清理对象
(一)缴存人有封存账户和正常账户的
第一类:本中心有正常账户和1个及以上封存账户的;
第二类:外中心有正常账户和本中心有1个及以上封存账户的。
(二)缴存人只有封存账户的
第三类:本中心只有1个封存账户的;
第四类:本中心有2个及以上封存账户的。
二
账户清理方式
(一)缴存人有封存账户和正常账户的
第一类:本中心有正常账户和1个及以上封存账户的,可以合并账户。方式有两种:
1、缴存人目前正常缴存的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员通过“中心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单位网厅”办理转移手续,可以将之前多个封存账户转移合并入正常账户。
2、缴存人通过“中心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个人网厅”或“皖事通”办理转移手续,可以将之前多个封存账户转移合并入正常账户。
第二类:外中心有正常账户和本中心有1个及以上封存账户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本中心有1个以上封存账户的,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2、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的,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方式有两种:
(1)线下办理,缴存人至转入地中心审核并发起异地转移接续流程,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2)线上办理,缴存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转移接续”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
(二)缴存人只有封存账户的
第三类:本中心只有1个封存账户的,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1、缴存人通过“中心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个人网厅”和“皖事通”等线上渠道或中心各网点线下办理:
(1)离职封存满半年;
(2)离、退休;
(3)出境定居;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死亡”提取由法定继承人或单位经办人办理:
(1)法定继承人至中心各网点线下办理;
(2)单位经办人通过“中心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单位网厅”线上渠道办理或至中心各网点线下办理。
第四类:本中心有2个及以上封存账户的,缴存人通过“中心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个人网厅”或“皖事通”办理转移手续,将其它多个封存账户转移合并至最后一次发生汇缴业务的封存账户;符合上述第三类销户提取条件的,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三
政策咨询
联系方式:0551-12329。
特此通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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