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女童开车上路?后续来了!
开车上路 安全第一
然而有个别家长“迷之操作”
带孩子出门时竟直接
让孩子上手开车
7月14日,长沙交警收到热心网友举报,称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一个视频,一辆小车在路上行驶而驾驶人竟是一名小女孩,车辆行驶过程中,女孩不停地在旋转方向盘。
根据举报线索,长沙浏阳交警锁定了驾驶人吴某某。7月17日,吴某某在交警要求下,来到浏阳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据吴某某描述,他当时觉得好玩便让小孩在驾驶座上“放飞自我”,还录下一段视频发到了网上,没想到引发了这么多网友的关注。
“开车这件事开不得一点玩笑"
“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
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吴某某认识到了自己这种行为,会给自己、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严重危害,并承诺今后绝不会再发生此类情况。
民警依法对其“明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将机动车(不含摩托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随后,浏阳交警将举报查处的结果反馈给热心网友。
长沙交警提醒
驾车非儿戏
莫拿生命安全开玩笑
在孩子面前
家长要以身作则
引导孩子安全、正确乘车
切莫出现本案例中这种危险的场景
相关法律知识拓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 | 湖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