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沉迷炒股想“翻身”,侵占公司财产达1300余万元
沉迷股市的朱某,利用其负责公司财务的职务便利,12年里陆续侵占公司财产达1300余万元。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朱某提起公诉,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择日宣判。
2023年12月,龚女士来到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报案,称自家公司的财务人员朱某存在侵占公司财产的情况。
经查,十余年前,龚女士的母亲在青浦区创建了一家公司,随后又陆续开设另外3家公司,但新设立的公司并无实体业务,主要服务于第一家公司。2010年5月,朱某入职第一家公司,并担任4家公司的财务人员。由于朱某工作表现良好,龚女士的母亲便将有关报税、出纳、公司对公账户及付款密钥的权限全部交由朱某一人负责。
2023年11月初,朱某因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治疗。由于临近公司发薪日,为维持正常运营,龚女士的母亲从一家财务代理公司临时聘任了3名工作人员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然而,这3名工作人员翻遍朱某的电脑及电子存储设备,也未找到公司的财务记账资料,纸质凭证里只有2014年之前的账册是完整的,此后的记账凭证都是零散缺失的,根本无法理清。据此,龚女 士的母亲决定对名下4家公司的银行流水进行全面筛查,结果发现,朱某在2012年7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曾数次虚构名目,侵占公司资金达1300余万元,随即报警。
今年2月5日,朱某在亲属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5月11日,该案被移送至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朱某工资不高,却有大笔钱款投向股票和期货市场。经讯问,朱某承认自己多年来沉迷炒股,但长期亏损,便抱着“翻身”的想法侵占公司钱款不断加大投资,并将此前用侵占款项购买的房屋抵押,所获钱款仍然用于炒股。
今年5月,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朱某提起公诉,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封。6月11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日宣判。
作者:王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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