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本文转自: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8月2日电(乔姝)8月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山东加速推进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重大科技创新情况。
大型科研仪器和中试装置是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础条件和资源保障。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梁恺龙介绍,山东省2005年启动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搭建了山东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网,目前入网的价值10万元以上的仪器有1.8万多台,入网会员单位近4万家。
近日,山东省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大型科研仪器及中试装置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力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和中试装置开放共享。
《若干措施》共五部分17条具体措施,在强化大型仪器共享情况监测、统筹推进中试资源共享、实现创新券“免申、即时”使用、扩大仪器共用共享范围、加大仪器设备入网力度等五个方面具有创新性举措。
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和中试装置开放共享,为企业提供研发至产业化一站式技术服务,能够增加科技创新资源有效供给,减少仪器重复购置、闲置,也便于企业链接汇聚科技人才团队,让中小企业能够共享先进的仪器设备,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为产业升级和转型注入新的动力。
为了提高科研设施和仪器服务企业创新效能的需求精准对接,着力破解大型科研仪器中小企业无力购置,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重复购置且利用率不高,中小企业建不起、用不上等突出问题,山东省科技厅多措并举,通过提升平台服务功能、深化供需双方互动交流、加强政策激励与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等举措进一步加快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进程。
通过对共享仪器加装物联网传感器,实时发布和监测入网仪器的设备权属、分布、开机、使用情况,实现共享服务数据动态归集,提升平台服务功能。企业可以通过登录平台,快速检索需要的科研仪器,全方位了解仪器性能参数、工作状态等各方面信息,根据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
对开放共享程度高、服务质量好、用户评价高的设备供给方,山东省科技厅将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通过奖金激励等方式提高供给单位服务的积极性,按照“应入网尽入网”的原则,推动各级财政资金购置的3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全部入网管理,确保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近5年,山东省享受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和创新券补助的中小微企业有74%通过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1285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已经成为山东省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梁恺龙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