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诈骗钱财打赏女主播,女主播也未成年,MCN公司如何担责
未成年人实施诈骗,将大部分诈骗所得钱款用于打赏女主播,而他打赏的女主播也是未成年人。
8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检察院”)获悉,为治理上述网络直播乱象,该院约谈了涉事MCN公司并制发检察建议。近日,宝山区检察院又联合区文旅局、区委网信办,到辖区内几家MCN公司开展随机走访。
2023年,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诈骗案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是一名未成年人,他诈骗所得钱款大部分用于打赏女主播。检察官顺藤摸瓜,发现徐某打赏的女主播竟然也是未成年人。
针对这条线索,检察官找到这名未成年主播所在的MCN公司询问情况。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虽然该主播已年满16周岁,但在没有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用成年人的身份为她注册了账号,让她从事日常网络直播服务。
检察官立即将线索移送给宝山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并约谈了涉事公司,了解其聘用未成年人做主播的原因,同时对该公司日常员工培训内容等方面也进行了深入探讨,发现这些公司对于相关法律规定确实存在一知半解的情况。
2023年9月25日,检察官向涉事MCN公司制发检察建议:
第一,对已经发生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主播招录人员的培训,避免今后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二,进一步完善对未成年人直播的线上线下监管措施。通过细化内部处罚罚则、落实报告和巡查机制、及时提醒或禁止直播等方式,将公司员工住宿场所禁止令等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并落实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第四,通过组织剖析,集体学习典型案例,强化员工法治教育,把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制度的学习纳入日常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在岗员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处置问题的能力。
2023年9月26日,该MCN公司回函表示已针对《检察建议书》中的要点逐一整改落实,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日常监管措施,确保未成年人知晓直播规范;强化员工法治教育,组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依法依规经营,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为促使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24年3月20日,宝山区检察院对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磋商函,建议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及时解决未成年人从事主播问题监管困难的问题;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直播活动;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等新业态的检查力度,对于违反规定聘用未成年人担任主播的商家,及时对相关平台予以提示,督促落实整改。
2024年3月28日,相关行政机关回函表示,将依托“护苗——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加大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打击力度,多措并举加强网络综合治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外,宝山区检察院延伸监督触角,对辖区内同类公司开展调研,发现法律知识淡薄、追逐利益等情况,不只是一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只对涉事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无疑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检察机关应当依法能动履职,推进源头治理,开展对辖区内整个行业的治理。”检察官说。
于是,宝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文旅局、区委网信办、公安机关,启动专项行动,召集宝山区内大部分网络文化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号召企业一起签订《宝护未成年 净化互联网》承诺书,希望通过规范经营,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净化网络直播风气,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