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大学生冒充明星敲诈未成年人10万余元,律师:或判3-10年
意外添加“明星爱豆”透露的私人社交账号后,却被告知涉嫌侵权,要承担法律责任,要向指定账户转账验资用于洗清嫌疑。
日前,上海浦东警方公布了一起通过假冒明星、律师等身份敲诈未成年人的案件。涉案的6名嫌疑人均为在校大学生,涉案金额10万余元,仅目前查证的2名小学生就被敲诈了5万多元。
此前,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高行派出所接到一家长报警求助,称其12岁的孩子小李在网上被人敲诈,损失1.1万元。
警方调查得知,小李在网上刷到一条短视频,发现某名“明星爱豆”意外暴露了私人社交账号。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小李添加了好友,不久对方竟通过了,还打来语音通话。
然而,对方却自称“律师”,说小李泄露了明星的私人社交账号,要承担法律责任,想要证明自己清白,就需要配合对方开展工作。
对方提出,让小李拿着爷爷奶奶的手机,向他指定的账户转账验资,用于“证明信用”洗清嫌疑,事后会自动退还,若不转,就让警察来抓小李。
在对方持续诱导和施压下,小李最终拿来老人的手机,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转账,共计1.1万元。老人收到扣款提示,向小李确认才知道被骗了,于是立即报警。
警方很快锁定一个分布在外省市的犯罪团伙。8月7日,专案组在多地警方配合下集中收网,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
这6名嫌疑人都是在校大学生,其中以陈某为首的5人系朋友关系,他们偶然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一则“兼职”信息,在明知这份“兼职”是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伙同萧某形成了从虚假信息发布到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
诱导未成年人转账
经查,自今年1月以来,该团伙通过各个短视频、社交网络平台发布伪造的“明星”和“公众人物”相关聊天内容,并故意留下“明星”和“公众人物”的社交账号或者二维码,吸引防范意识较薄弱的未成年学生主动添加好友。随后利用未成年学生涉世未深的心理,冒充律师、警察、明星等身份,以涉嫌侵权、泄露明星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为由进行敲诈勒索。
目前,陈某等6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浦东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已查证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北京磐海律师事务所纪硕律师告诉“法度law”,6名大学生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纪硕律师说,本案中,6名大学生敲诈勒索金额高达10万元,已经构成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3-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类似骗局也在其他城市上演。
据杭州临安警方披露,杭州10岁追星女孩小冉(化名)落入了诈骗分子布设的圈套,被骗2万余元。
小冉也是在网络上刷到了某明星工作室的企业微信二维码,扫码添加好友后却被告知:“你好,由于某明星的微信被犯罪分子和私生饭恶意泄漏,导致其无法正常工作,严重影响到了某明星的私生活,现已报警处理……”并要求小冉添加“律师”微信进一步详谈。
小冉怀着忐忑的心情添加了“律师”的微信,在“律师”的语音指导下,她用家人的手机向对方实施了多笔转账。
直到家人察觉小冉神色慌张,询问下才知道她遇到了诈骗,于是,家人立即向於潜派出所报警求助。此时,小冉已使用手机向对方转账了5笔,累计金额达22999.88元。
针对未成年人的诈骗、敲诈勒索等案件频发,纪硕律师提示,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树立未成年人的防骗意识,如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