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租车再抵押“变现” 十堰公安破获一起租车诈骗案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王逸雯 通讯员 宋建彬 张勇)以“租车”名义骗走车辆,再进行抵押“变现”。近日,十堰市竹溪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租车诈骗案。
6月初,竹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因车辆归属问题发生争执,请处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争执双方为某租车公司和个人梁某某,双方为一辆车的归属权发生争执。
民警安抚双方情绪,后根据租车公司和梁某某提供的证件、合同等证据,查明:该租车公司于今年年初将该公司名下一辆大众牌小轿车租给田某某,而田某某于今年5月向梁某某谎称该车辆为其个人所有,并以此作为抵押借款7万元。5月份以后,田某某开始拖欠租金且失去联系。后通过调取车辆行车记录发现车辆停在竹溪县城关镇某小区附近,在工作人员找到车辆时刚好与梁某某撞见,双方遂报警求助。
核实相关情况后,竹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经过侦查研判,辗转湖北、山东等地,于8月14日在山东省临沂市抓获犯罪嫌疑人田某某。
田某某对其以租车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追赃挽损,田某某主动退还向梁某某的借款7万元,车辆经过物价认定后依法归还给租车公司。
8月27日,梁某某专程给竹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警方提醒:在车辆交易及租赁时,务必要严格审核租车人信息证件真伪及征信情况,确保自身财产安全,切莫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