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摩羯”影响澄迈县居民可申请临时救助
13日,记者从澄迈县民政局获悉,针对此次台风“摩羯”影响,根据《海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因台风灾害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澄迈县居民,可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
据了解,因受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而无力自救,需采取紧急救助的居民,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发放临时救助金。
在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低保或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将协助其申请;对需要社会帮扶救济的,将及时向相关公益慈善组织等机构转介。
急难型临时救助金,原则上不超过澄迈县3个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70元)。临时救助金可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特殊情况也可直接发放现金,以帮助受灾居民渡过难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临时救助对象原则上以家庭名义提出申请,个人暂时无法取得家庭支持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家庭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家庭(个人)遭受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因情况紧急无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镇人民政府可先凭申请人诚信承诺“容缺审批”,在紧急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