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谎称可低价代购奢侈品骗取订货款500余万元 犯诈骗罪获刑13年
28岁女子康某谎称在高档商场有内部渠道可以折扣价购买奢侈品,骗取王某等6名买家订货款共计500余万元。北京青年报记者9月18日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判决康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24万元。
据几位买家回忆,康某称其通过商场的内部渠道或使用会员积分折抵,可以打折购买高档奢侈品包、饰品及护肤品等。开始几单,康某按照说好的折扣价向买家交付了奢侈品,后续再收到新的订货款,康某则以缺货等理由既不发货也不退款。
康某向法庭表示,其并没有所谓“折扣价采购”的内部渠道,交付的商品都是全款在商场专柜购买后再以折扣价卖给买家,以此赢得买家的信任获得更多的订货款。但因为是先赔本卖货,再用后收取的货款填补亏空,随着亏的钱多了就入不敷出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经查明,涉案商场、品牌店铺并没有内部折扣渠道,即便存在康某所称数量的会员积分,根据商场的抵扣规则,积分所能兑换的礼金远不足以弥补其承诺给买家折扣的差价。且康某主要以七折左右的价格代购奢侈品,但这些奢侈品不参加商场的任何活动,此种代购模式毫无利润空间,只能用后期收取的货款填补前期货品的折扣差价,长此以往必然导致资金链断裂,康某对此亦有清晰的认知,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目前判决已生效。
该案法官助理李昌炜表示,近年来,奢侈品代购热潮未见降温。奢侈品价格不菲,属于贵重商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奢侈品时更需提高警惕。一是尽量选择官方经营门店或官方授权的正规渠道进行购买,不要轻信所谓的“内部价”“折扣价”。二是关于付款方式,建议货到付款或选择正规交易平台三方支付方式,不要轻易给任何个人私下转账或者即时付款。
通讯员 黄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