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一男子以“择校”为幌子诈骗被判刑
为了就读心仪学校
不少家长愿意“花重金”找“门路”
这就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近日,阳东区法院审结了一起
谎称“有门路读名校”的诈骗案
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
缓刑三年
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陈某与沙某是朋友。在一次闲谈中,沙某提起她的孩子想入读某学校,但不知道能否顺利通过“摇号”。陈某随即提出可以帮忙“找找关系”。
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沙某先后通过微信给陈某转账2.9万元作为经费,后沙某的孩子顺利通过“摇号”。不久后,沙某得知其姐姐的孩子也想入读该学校,但“摇号”失败,遂提出让陈某继续帮忙,之前给的钱仍旧作为办理入学的经费。到了9月,孩子还没能入学,沙某多次催促,陈某告知事情办不成,并退回8000元。
陈某又跟沙某说起花点钱能中途“插班”。2021年11月至12月,沙某又陆续给陈某转账2.7万余元。期间,陈某向沙某展示其伪造的微信聊天记录,表明其有在持续跟进“插班”事宜,还找人假扮学校老师打电话给沙某,让沙某过几天到学校报到。但到了报到那天,沙某却联系不上老师,陈某也“失联”了。
意识到被骗的沙某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陈某仅退还2000元。2022年4月,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家属代为退还5.6万元给沙某。
阳东区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法官提醒广大家长,要通过正规渠道向教育部门和学校咨询办理入学手续,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来源|阳江日报讯(记者/费先霞 通讯员/朱思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