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人才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涉外法治人才在涉外法治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关键。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对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需要着眼全局、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配套,抓好贯彻落实。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涉外法治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夯实人才基础。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涉外法治人才大多从事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具体工作,肩负着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职责。因此,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既要遵循人才培养的一般规律,更要注重提高其政治素质。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各方面,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抓紧抓好,把思政教育与法学教育贯通起来,实现育人与育才相统一,确保人才培养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教育引导广大涉外法治人才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实际工作中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培育过硬专业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既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也要有卓越的涉外法治业务能力。为此,要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式,鼓励高校不同专业和高校之间开展横向合作,加强校际联合培养,探索联合授予学位等培养方式,建立跨校跨学科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涉外法治人才,努力提高涉外法治人才专业素质。此外,涉外法治人才需要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才能胜任涉外法治具体工作。可加强本科和研究生跨校贯通培养,遴选外语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进入法学院校攻读涉外法学方向的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培养外语法学双精通的人才。强化外语、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国际经贸、世界历史等课程教学,增加非英语语种法学教育。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交流,探索“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
增强教育实践导向。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实践课程体系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针对现阶段学生实践能力相对欠缺、创新开拓本领不足等问题,要加强以国际法、国别法、比较法及案例、实务、研讨等为核心模块的涉外法学实践课程体系建设。同时,推进高校公共外语教学改革,鼓励法学专业学生修读多语种课程,培养学生“一精多会,一专多能”的外语能力。积极与涉外政府部门、涉外审判机构、涉外仲裁机构、国内外著名律师事务所、涉外企业等单位开展深度合作,搭建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教学实习实践基地,选派学生实习实践,参与调研谈判、文件起草、案件处理等工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选派学生到国际组织等单位实习。开展模拟法庭辩论赛等形式多样的涉外法学学科竞赛,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研究涉外法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育人。
促进教师专兼结合。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开展好涉外法学教育、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关键在教师,必须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法学根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通晓国际规则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要巧用“外脑外力”,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引入具有丰富涉外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开展双边多边条约谈判、涉外司法实践、案例研讨等实务课程的讲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实现优质实践教学资源进课堂,让更多学生更早接触、参与涉外法律实务。同时,也要加强对专职教师队伍的培训、选拔和管理,吸引国际法、国别法等领域知名外国专家加入,推进专职教师队伍参与协助实务部门工作、助力解决涉外法治重大疑难问题,加强高校教师和实务部门人员双向交流互动,提升教师的国际视野和能力水平。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