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诉争“XIAOMI”商标被驳回 案件受理费自行承担
5月31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一审判决书公布,小米诉争“xiaomi”(图形)、“XIAOMI”(名称)商标被驳回。
企查查网站显示,小米此次诉争的商标申请注册号为40025884,经营范围为25类服装鞋帽,由2019年7月30日提交注册申请,期间多次被驳回复审。
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笑米xiaomi”“筱秘XIAOMI”“XIAO MB”的显著识别字母部分在字母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故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原告(小米)知名度不能简单延伸到本案诉争商标,原告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已经与原告形成稳定对应关系。
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小米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