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如何从制度上杜绝医患纠纷
昨晚与东京的几位医生聚餐,聊起了中国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晟医生遇害的消息。这一消息,经共同通讯社等日本媒体的报道后,也在日本社会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作为同行,大家对于李晟医生遭医院病人家属的杀害感到非常痛心,同时也感到不解:这样的悲剧为什么会发生?
日本也有医疗事故,譬如新泻大学医学系附属医院在30余年前为一名男性患者做心脏手术时,把一根长1.2厘米缝合针遗留在患者体内,后来才被发现。有的则是误诊造成的,如广岛一家医院把患者的乳腺增生误诊为癌症,将患者乳房切除。
如何处理医疗事故?
日本有明确的“医疗事故调查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是依据日本的《医疗法》。在这一部《医疗法》中,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一旦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里向厚生劳动省(相当于国家卫健委)所属的日本医疗安全调查机构(又名“医疗事故调查与支援中心”)报告。
所以,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确定是医疗事故后,首先向病人或病人家属作出说明;
2,立即向“医疗事故调查与支援中心”报告;
3,对医疗事故展开调查;
4,将调查结果向病人或病人家属报告;
5,向“医疗事故调查与支援中心”报告调查结果。
根据第三方的调查结果,属于医院方的错误,医院必须真诚道歉,并在经济上给予病人或家属尽心赔偿。如果病人或家属对调查结果表示不服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医疗机构。
日本关于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律条文(医疗法第6条)
我们在日本电视上有时也会看到,遇到重大医疗事故发生的时候,医院院长都会亲自举行记者会,向病人和家属,向社会各界道歉。之所以由院长亲自道歉,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担当医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表示医院对于事故的重视,不会推卸任何的责任。
那么,为了防止类似医疗事故的再度发生,厚生劳动省所属的日本公益财团法人日本医疗机能评价机构会将各地发生的各种医疗事故进行随时的、公开的通报,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详尽的解读,以引起医护人员的注意。
而日本厚生省的网站上,有各种医疗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指南的问答式介绍,让医护人员在第一时间里知道自己遇到什么样的医疗事故作什么样的处理。同时,也说明了受害者家属的权益。
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病人和病人家属有地方“伸冤”,而医院不能隐瞒事故,必须上报国家管理机构,并接受第三方的调查。医院该道歉就道歉,该赔偿就赔偿。而事故原因,也会被政府管理部门公开,作为一个教训,让其他的医护人员引以为鉴,防止再犯。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医疗事故演变成二次伤害案件。
事实上,日本几乎没有听到过病人家属袭击医护人员的事情发生。
6月时,我陪同河北省保定市领导和几家医院的院长到日本著名的癌症医院——东京有明医院交流。有明医院是日本历史最为悠久的癌症医院,作为癌研究会医院,初创于1908年,正式成立于1934年。一年的癌症手术量超过8500余例,创下了日本所有医疗机构中的最多纪录。
佐野院长向保定市医疗考察团介绍有明医院的医疗体制
佐野武院长是胃癌专家,他在介绍有明医院的医疗体制时,强调了两大特点:
第一,病人信息共享与跨学科协同医疗。
病人进入医院治疗时,护士首先要对病人进行面对面的书面问诊,了解病人所有的健康信息、家庭成员健康信息和生活状况,问诊结果会随后发到医院的病人信息系统中,让各科室和各专业医护人员在第一时间看到这一病人的信息。在病人接受癌症检查后,其检查结果也会在第一时间发到病人信息系统中,医院相关科室立即可以对号入座,为这位病人制定治疗方案,并将这一治疗方案递交给第二天的“治疗方案审定会议”上,由各学科医生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最后确定手术或治疗方案。
一旦确定手术方案,医院从手术室到药房,医生、护士、药剂师都会主动介入,确定专人负责,排除各种医疗隐患。在手术前一天,主刀医生会与病人和家属一起举行“手术前会议”,详细介绍手术方案,并解答病人和家属所有的疑问和担忧,做到手术时,医生有信心、病人有决心、家属有安心。
所以,像有明医院,治疗一位癌症病人,并非属于某一个医生的责任,主治医生只是“担当医生”,背后是各学科各部门几十人的协作团队,实际医疗成本超过想象。
第二,跟踪医疗制度。
佐野院长在向中国同行介绍时一再强调,医院对于一名病人的治疗,是贯穿住院、手术、化疗、限期复查、病人跟踪等整个过程,这个过程长达5年。
也就是说,对于一名医生来说,并不是做完手术就宣告自己医疗责任的完成,而是要从病人走下手术台、走回家之后,对其病情进行长达5年的关怀式跟踪,随时了解病人手术、化疗之后的身体变化,定期进行复查和问诊,一旦发现癌症复发或转移,可以在第一时间作出应对治疗,确保生命的安全。
有明医院的每一位医生对于一名病人的医疗责任,至少要负责5年。
这种长期跟踪治疗制度,大幅提高了癌症患者的生存率。日本国立癌症研究中心的调查数据显示,2023年,日本全国所有的癌症患者的平均5年生存率为68.9%,10年的生存率为53.5%,均属世界领先。
有明医院的上述两项制度,使得患者与医生能够建立起一种很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我把生命托付给你,我尽最大努力守护你的生命。而这一种合作伙伴关系是建立在患者对于医生、医院的绝对信任和尊重,医生能够把每一位病人当作自己家人的基础上。
正因为如此,即使在治疗中发生一些不如意的事故,病人和病人家属一般都会妥善对待,不会刻意追究医生和医院的责任,因为大家知道,医生也是尽了最大的努力。
所以,病人和家属的信赖,与医护人员的爱,是日本医患关系融洽的关键,也是日本医患纠纷很少发生的主要原因。
为李晟医生祈福!他实在是太冤太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