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戈:慕尼黑机场的虚惊,带给企业什么启示
近日,中国光伏企业高管在慕尼黑机场被德国当地司法机构带走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早前国内光伏圈传出消息, 6月12日,中国某光伏企业高管在德国参加国际太阳能技术博览会时被德国相关部门现场带走。据传被带走的不仅一人,其中不少都是在航班降落慕尼黑机场后就被带走。
目前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已经澄清,当事人只是协助调查,目前已回到酒店。这次协助调查的只有其一人,不涉及网传的多家中国光伏企业,也没有出现多名人员协助调查的情况。
虚惊一场。但这个场景很难不让人想起几年前孟晚舟在加拿大温哥华机场转机时突然被拘押的一幕,让人心有余悸。在经历了孟晚舟事件之后,类似的场景很让人担心美国在全球任性抓人的恶劣行径已经传染到其他国家。所幸从目前的信息看,这应该是一个孤立事件。
欧洲国家和美国最大的不同是没有所谓的长臂管辖的法律基础。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只有美国司法中使用所谓“最低限度联系”理论,意味着美国在执行其国内相关法律时,几乎有权起诉世界上任何一家公司及其高管。只要在交易中使用了和美国有关的“国际贸易工具”——包括合同里用美元计算价格,或者通过设在美国的服务器收发和存储邮件,就算满足了条件。
而在欧洲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则没有这种霸道的内容。在现行的德国法律环境中,只有当违法行为发生在德国,或者行为人是德国公民时,才被认为适用于德国法律。
目前中国和世界多国有大量的贸易和投资往来。正常情况下,如果个别中国企业或企业高管违反了当地法律而接受调查也是正常现象,无需过度解读。
法律层面欧美有本质的不同,此外,欧洲也并不愿意和美国绑在一个战车上。在商界,很多人甚至乐见中国成为美国霸权的“挑战者”。所以欧洲国家动用司法手段,通过抓人达到政治和经济目的的动机并不强,概率极低。
但借此机会,还是要提醒中国企业出海时需格外小心。近几年,虽然受到美国打压和疫情的双重影响,但中国企业出海的速度并未减慢甚至在加快。
出于对国外政治环境的考量,大部分企业在出海时都极力放低身段、避免高调。但在和国外市场深度交融、供应链和产业链相互衔接以及和同行企业正面竞争时,不可避免会发生矛盾和冲突。而经济竞争中,如果动了别人的奶酪,竞争对手动用司法手段阻碍竞争也是可能的。
所以出海企业熟悉各国法律,防止落入法律陷阱是出海的第一要务。一方面要遵纪守法,同时也不能太“抠门”,不要吝啬于聘用熟悉国际规则和各国法律的专业人士。
美国司法机构之所以最后对孟晚舟撤诉,原因就在于即使他们煞费苦心,借口“银行欺诈”联手加拿大司法部门羁押孟晚舟,并且套用了最严苛的长臂管辖法律,也没有找到有价值的证据。华为多年前就建立了海外业务风控体系,在业务上有严格的合规流程和审计,即使竞争对手或相关国家想找茬,也难以钻空子,拿到充分的证据。
再来看看反例。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前高管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在《美国陷阱》一书中这样写道:“十几年来,美国在反腐败的伪装下,成功瓦解了欧洲的许多大型跨国公司……美国司法部追诉这些跨国公司的高管,甚至会把他们送进监狱,强迫他们认罪……”皮耶鲁齐虽然很冤,美国也属实霸道不讲理,但他也没有否认,阿尔斯通高层的确在印度尼西亚的一个合同中有疑似贿赂的行为,被美国人抓住了把柄。
在孟晚舟滞留加拿大期间,笔者正好考察过华为。在华为公司园区的书报栏里随处可见皮耶鲁齐这本书或其海报。看过这本书的华为员工,想必不难得出感悟:如何不给美国人任何把柄。
企业出海过程中,最容易触犯的就是各国反海外腐败方面的法律。上世纪7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成为世界大公司的基本业态。很多公司在海外争夺市场时采用贿赂的方法。为此,各多边国际组织和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反海外腐败方面的法律。
虽然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经常被用作政治工具,但其基本的立法原则依然是各国反海外腐败法的蓝本。因此,熟悉和了解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对于中国出海企业尤为重要。
近年来美国对于《反海外腐败法》的实施有越来越严厉的趋势,同时美国正积极向其他发达国家施压,要求它们推出类似的法律。未雨绸缪,做好出海安全工作,是每一个出海中国企业的必修功课。(作者是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