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一男子造谣“某校园为明代关押苏三的监狱”被处罚
据湖南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公安分局通报,近日该局万宝派出所对一起散布“某校园为明代监狱”的网络谣言案进行查处,并行政处罚1人。
通报称,近日,万宝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居民发布了一条时长约20秒的谣言视频。视频内容中,背景为娄底某校园图片,一男子指着背景上的学校称该校园为明代关押苏三的监狱。视频刚发布不久,便有8000余次浏览量。
经公安机关核查,此信息为谣言,民警迅速传唤发布该作品的作者配合调查。据交代,其为了提高自己短视频的浏览量、点赞量,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该虚假视频。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普法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