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引发森林火灾 肇事者没钱赔怎么办?
8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司法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典型案例。龙某因拜山祭祖引起森林火灾一案引起公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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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述
2022年4月,龙某在山场祭祖期间,燃烧鞭炮导致火星弹落到草丛引起明火,火势蔓延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785.25亩,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森林资源。
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龙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赔偿更新造林所需资金4.18万元。但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和走访调查发现,龙某家庭困难,没有稳定经济来源,其父母年迈多病需要龙某照顾,其名下财产不足以全额支付更新造林费用。
由此,龙某向封开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表示其家庭困难,暂无法支付全部赔偿金,但愿意自行对被烧林地进行复绿代替支付赔偿金。对此,封开县人民检察院予以同意,并与龙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由龙某按照设计方案对案涉林地进行复绿,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视为判决执行完毕。
签订和解协议后,在封开县人民法院和封开县人民检察院的共同监督下,龙某积极在被烧林地进行补植复绿。2023年9月,县林业部门对龙某补植复绿的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对该验收报告予以确认,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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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执行过程中,当被执行人的赔偿能力不足时,在征得公益诉讼起诉人检察机关同意的情况下,可允许被执行人以劳务代偿方式履行法律义务,实现生态环境修复的最终目的。
本案执行过程中,通过让“毁林者”亲身参与补植复绿成为“护林人”,能够使其深刻认识自身错误,切实体会修复环境的艰难,增加保护生态环境的认同感和责任心,转变成为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信息来源丨广州日报、中国森林草原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