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气象局发布大风Ⅳ级预警
9月7日18时05分
州气象局发布了大风Ⅳ级预警:
预计未来12小时
全州13县市的部分地区将受大风影响
阵风8到9级
相关部门做好防大风工作
刮风时公众不要在广告牌
临时搭建物下逗留
应对措施与建议
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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