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总工会原主席蓝大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总工会原主席蓝大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蓝大煌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肆干预插手工程项目,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蓝大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蓝大煌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