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媒体”被判,13人获刑!内蒙古首例涉网恶势力犯罪案宣判
4月19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对近期审理的一起涉网恶势力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13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妨害作证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至1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4.19万元至2千元不等。被告人宋某等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该团伙成员伪装成新闻工作者,撰写涉及煤矿企业的不实信息,并在其注册的30多个网络自媒体账号发布,再通过互相转发等方式扩大影响,迫使企业“花钱删帖”。准格尔旗公安局专案组民警介绍,该团伙的犯罪行为包含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属涉网恶势力犯罪。据悉,先后有30余家厂矿企业被该犯罪团伙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涉案金额达1200万元。目前,相关违法自媒体账号已被依法封号。
专案组组长、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福龙介绍,这是内蒙古首例涉网恶势力犯罪案件,也是内蒙古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的一起典型案件。案件侦破期间,专案组民警辗转陕西、甘肃、山西、河北、河南及内蒙古6省区25个市县调查取证,行程10余万公里,并成功抓获以宋某为首的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16人,破获刑事案件26起,为受害企业避免损失910万元。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