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手杜撰“黑稿”污蔑企业是“传销头子”,多家企业被勒索!
从传销的被害者到解救传销人的志愿者,再到敲诈企业的犯罪者,“90后”黄某某在法庭上悔不当初。
2013年,从传销组织逃离的黄某某成为了一名反传销志愿者,他多次配合公安机关解救传销受害者,并现身说法揭露传销骗局。久而久之,以黄某某为核心成员之一的“反传销联盟”形成,他们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反传销知识,发布涉传销公司名单。
这一行为,不仅让他们获取了线上的流量收入,而且还通过线下“反洗脑”工作赚了不少报酬。
然而,因为公安机关打击传销的力度不断增强,传销组织和人员急剧减少,有偿解救受害者的需求也逐渐减少。黄某某的收入不断下降。
就在此时,黄某某发现,他们的新媒体平台迎来了新的收入“增长点”。
一段时间以来,其账号后台经常收到来自企业发送的“红包”,请求其删除平台上事关本企业“涉嫌传销”的文章,而这些文章不过是黄某某在互联网搜索转载或者拼接发布的。
钱来得如此轻而易举,也让黄某某有了一个大胆的“生财之道”:有偿删帖。
2022年,黄某某注册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雇佣专职写手杜撰“黑稿”,污蔑企业涉嫌传销,迫使其“拿钱消灾”。
“最新传销企业名单,你听说过几个。”
“你常买的产品竟来自传销公司。”
……
为达目的,黄某某的公司每日会搜索各类企业负面信息,将其加工为涉传销文章并附上联系方式后发到各类自媒体平台,并雇佣水军刷阅读量,形成声势。
当企业上钩后,黄某某会找各种借口要挟企业,迫使其“自愿”掏钱购买有偿删帖服务,服务期限一到,负面信息再次出现,企业就得再掏腰包。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黄某某为了披上合法合规的外衣,还以舆情合作的名义,煞有介事地与被敲诈企业签订合同,并寄送发票。
“随意拼凑一篇网络黑稿不需要什么成本,加上关联自媒体很多,到处转发影响巨大,公司跳到黄河也洗不清,还不如花点小钱让他们停止抹黑算了。”某被敲诈企业无奈地说。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3年8月,公安机关以黄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其移送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全面审阅案卷材料,检察官发现涉案金额和涉案企业数量尚有疑问,于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随后,公安机关调取了黄某某的手机数据。通过数据勘验,比对被害企业相关人员证言及转款记录,最终,除批捕环节认定黄某某敲诈勒索3家被害企业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外,公安机关增加移送了黄某某涉嫌敲诈勒索其他20余家被害企业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此外,检察机关在审查中发现,黄某某收取赃款的账户之一是其妻子吕某某提供的。进一步调查发现,吕某某事先明知黄某某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仍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等帮助黄某某收取赃款12万元,遂依法对吕某某予以追诉。
今年2月26日,涪陵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黄某某、吕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依法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同时责令二人退赔企业全部损失,二人当庭认罪悔罪。
来源:检察日报社
作者:孙风娟 郝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