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多元买的酒店餐券还没用,糟心事来了
“花费3180元买的预售餐券,因餐厅未按规定时间开放,团建计划被搁置,过了春节假期,20张餐券一张没用但找不到了,酒店回复说不退不补。”
近日,市民侯女士向新黄河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糟心事。
昨天(9月1日),新黄河记者从济南润华皇冠假日酒店(下称“皇冠假日酒店”)自助餐厅处了解到,该自助餐厅的餐券有电子和纸质两种,若纸质餐券丢失无法凭发票获取电子餐券,工作人员表示,“顾客可凭餐券退款,但因为餐券不是实名制的,不记名不挂失,如果顾客纸质餐券丢失是不能退换的。”对于侯女士的诉求,工作人员表示将向领导进一步反映情况。
3180元买的餐券丢失
酒店:无法补办或退款
去年11月9日,侯女士购买了济南润华皇冠假日酒店自助餐厅20张餐券,总价值3180元,计划在今年元旦假期之际,与员工一起团建就餐。
“销售说酒店元旦之前会开业,我想元旦的时候正好带着员工去团建,直接就购买了20张餐券。”侯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今年1月24日她曾预约就餐,但因酒店刚开业,被告知自助餐厅无法就餐,用餐规划搁置,事后侯女士曾跟销售人员沟通退款,却发现餐券已丢失。
新黄河记者在团购平台搜索发现,皇冠假日酒店在订房必读里标注:2024年1月5日到2024年3月31日,大堂酒廊、全日餐厅自助晚餐、行政酒廊暂停营业。“当时买餐券的时候没和我说餐厅延迟开放,餐厅3月底才开业,导致我们团建推迟,酒店对此并未作出解释。”侯女士说。
“20张自助餐券一张没用找不到了,该酒店自助餐厅部经理了解事情经过后称会向领导反馈,目前我没有收到回复。”侯女士称发现自助餐券丢失后,她及时联系酒店解决,酒店回复称不退不补,对此侯女士表示不满。
侯女士表示在购买餐券时商家并没有向她说明餐券使用规则,后来才被告知餐券上印有“不退不换”的字样。
酒店:餐券不记名销售,丢失无法退费
律师解读
对此,新黄河记者联系到酒店自助餐券的销售人员了解相关情况,该销售人员表示,客人买了优惠餐券,开具发票,已经完成了一次消费闭环,餐券丢失没办法退补。“客人因为餐厅开业时间不满,想退款是没问题的,此前已跟财务沟通退款,需要顾客将餐券归还,把发票抵消,但顾客此时发现餐券丢了,这种情况我们是无法进行退款的。”该销售人员说。
昨天,皇冠假日酒店自助餐厅工作人员告诉新黄河记者,自助餐厅于3月底对外开放,自助餐厅的餐券有电子和纸质两种,有纸质餐券可凭纸质餐券就餐,如果是电子餐券可出示券码,若纸质餐券丢失无法凭发票获取电子餐券。新黄河记者了解到侯女士购买的正好是纸质餐券。
“因为券不是实名制的,不记名销售也是为了方便客户赠送,如果餐券丢失是没有办法退款的,退款的话是需要顾客退回餐券的。”工作人员表示。
针对此次事件,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黄西文律师认为,商家与消费者各执一词,在双方均无证据的情况下,可按交易的习惯和规则,公平合理地处理。首先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是否有交易规则约定,对于丢失餐券情况有无明确的告知,能否补办或退款等规则,其次,顾客本身需尽保管义务,若餐券印有丢失“不退不补”字样,一旦丢失消费者需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若顾客未关注到餐券的标注细则,商家也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决。”黄西文律师表示,关于协商退款最重要的一点是,顾客需要提供没有产生消费的证明,或酒店能证明涉事餐券已经产生消费,可以不予退还。此外,律师提醒消费者,预付型消费要明确交易券的使用细则,妥善保管,同时索要正规合同或发票,以便必要时作为证据提供。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韩明霞 实习生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