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变成“样板间” 购房者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想着儿子结婚成家需要住处,张女士购买了一套期房,用作孩子婚房。然而,在一次散步的时候,她意外发现,尚未交付的房子被装成了样板间,于是告上法院。近日,重庆南岸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
新房被装修成了样板间
去年7月,张女士与重庆某置业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重庆南岸区的一套期房用作儿子的婚房,并办理了预购合同登记备案。
然而,今年4月13日晚,张女士与家人一同散步至新房外围,想看看自己购买的新房修建如何了,发现里面有灯光透出。随后,她们发现,尚未交付的新房竟正在被装修成样板间。
张女士当即与售楼部工作人员联系,要求置业公司停止装修,并将该房屋恢复成清水房。
置业公司认为,目前该房屋尚未到接房时间,只要在交房前将房屋恢复至清水状态即可,便在张女士不同意的情况下,继续施工装修,并快速施工完毕。
告上法院要求退房支付违约金
张女士认为,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销售及交付均为清水房,不包含用作样板间做展示,置业公司擅自将自己购买的房屋装修为样板间,且不配合停止施工和拆除,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她遂将置业公司诉至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退还其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合同中明确约定,销售及交付的房屋均为清水房。被告在未告知原告且未征得原告同意情况下,擅自将涉案房屋装修为样板间,进行商业促销使用,此行为明显违反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标准,亦侵犯了原告合法权益。
“这套新房地理位置佳,交通方便,并且位于顶层赠送面积较大,属于一线江景房,当初买它就是想给儿子当婚房。现在被擅自装修成样板间,我们就担心样板间装饰会对墙体造成损毁,而且也不愿意私人住宅被往来参观。”庭审中,原告表示,他们一家很喜欢这套房子,内心也不想退房,希望置业公司能立即将装修拆除,把房屋恢复至清水状态。
法官调解原告换房撤诉
了解到原告真实想法后,法官认为,“新房”对于原告而言,不仅仅是居住空间转换,更承载着对未来生活美好憧憬与期待。它象征着原告及家人新生活的起点,是安心与稳定的象征。因此,这套“新房”对于原告的意义远超过其物质价值。
为了能真正化解原告的“心结”,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释法说理,被告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也表示愿意调解。因该样板间刚装修好,拆除成本较高,直接拆除会导致资源浪费。而且恰逢重庆高温,工人都放了高温假,立即将房屋恢复原状存在难度。
就在双方因“拆除时间”僵持不下时,承办法官提出了新思路:“目前该楼盘还有尚未出售的房屋,是否可以考虑通过换房解决目前的困境?”
在双方均表示认可下,迅速进入了换房程序。日前,原告打来电话表示,她们已经选好了置换的房屋,要申请撤诉。
法官提醒:
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房屋交付标准及相关权益,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房地产开发商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经营,遵守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避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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