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院士减负是一种保护
近日,《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试行)》公布。与旧版相比,新版《规范》新增了“禁止行为”章节,该章节一共5条,内容涵盖禁止以院士称号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参与设置以“院士”冠名的非学术活动场所、禁止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等多个方面。
院士,是我国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既为“国士”,自然广受社会尊崇。然而不知何时起,一些院士频频跨界“出镜”,或是在非自己专业的领域评评点点,“专家”变“砖家”,或是到处走穴站台,给一些不相干的商业活动和公司“镀金”“背书”。种种现象,时常搅起舆论风波,也稀释了院士身份的美誉度,影响了科研权威的严肃性。
业精于勤,术贵于专。科学研究,是带领人类探索未知、突破边界,非常纯粹也相当繁重,需要心无旁骛、久久为功。如若总是被繁事琐事牵绊,来往各方名利场,又如何专心致志搞学术?事实上,包括一些院士在内,相当一部分科研工作者常常抱怨为此所累,“厌之倦之”。各种评审鉴定、非学术会议和站台活动,去还是不去?面对这样那样的请托,答应还是不答应?有时的确盛情难却,令人左右为难。正因如此,此番“五禁止”公布,业界内外一致认可,认为这既是一种减负,亦是一种保护。
让院士好好当院士,让科研回归科研本身。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对所有科研工作者的提醒。既然选择了探索“远方”,就当不忘初心、风雨兼程。这一方面,需要相关行业领域自身定章立制,明确个体行为边界,什么当为、什么不当为,画出清晰红线。在此基础上不妨奖惩分明,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另一方面,注重引导科研人员正确处理名利与学术之间的关系,在众声喧哗中时时校准科研态度。与此同时,也要强化对科研的全方位保障,积极创造各方面条件,让科研人员没有后顾之忧,无惧名利诱惑,安心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潜心深耕。
科研是走别人没走过的路,注定没有那么容易。回顾过往,那些学有所成、研有所得者,都是“沉住气”“静下来”“钻进去”的人。如今的社会,浮躁之气愈盛,抱持静气所面临的挑战甚多。从院士做起,多讲纯粹,少务名利,或许便是最直接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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