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庆两会| 刘涛:筑牢权益保护屏障 为新业态劳动者保驾护航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不断成长,据公开资料显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已成为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提出明确要求。
“然而整体上看,我市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仍有待加强。”长期与基层从业人员打交道的刘涛,在调研中发现,新业态劳动者与用工主体之间的劳动关系、职业伤害政策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在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劳动形式、劳动时间、取酬方式等更加灵活多样。”刘涛表示,一些企业便利用这一特点,一方面诱导劳动者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并与之订立合作协议,另一方面仍对劳动者进行较强程度的劳动管理,单方确定劳动规则、报酬标准等事项,以合作之名行劳动用工之实,损害了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长期以来,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带货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不管从哪个方面看,都应该对他们的用工关系、劳动报酬、用工安全、社会保障等进一步予以规范。为此,刘涛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实施办法,明确新业态劳动者与用工主体之间的劳动关系或合作关系的适用条件,尤其是“多雇主化”用工的劳务关系认定,以及明确新业态劳动者相关权益的具体规定、用工双方集体协商机制、新业态劳动者维权机制等。
同时,建议出台“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对需要职业意外伤害保障的新业态劳动形式,诸如外卖、即时配送、直播带货(户外)职业意外伤害保障做出针对性规定,筑牢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屏障,推动新业态劳动者从业生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