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巡察整改见实效 公益诉讼助力打响“水葫芦”歼灭战

碧溪河面,微风拂过,波光粼粼,鱼跃成群... ...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对一起水葫芦侵占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此情此景让长江生态检察官欣喜不已:“部门联动机制发挥了大作用。”

去年3月至6月,六届区委第五巡察组入驻涪陵区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指出区检察院在守护绿水青山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方面存在不足。涪陵区检察院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治,迅速制定整改措施,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用好用活“河长、林长+检察长+警长”等联动工作机制,提高联合线索移送、专项巡查、办案协作等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据了解,涪陵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通过“涪陵水环境指挥调度平台”对全区水域进行巡查,发现碧溪河斑竹断面监测点处有预警,初步判断水质有异常,随即按照涪陵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向区河长办反馈相关情况。区河长办调度碧溪河所属乡镇和村社两级河长随同区检察院开展实地核查。

经过实地调查走访,采用无人机航拍,区检察院发现,碧溪河被大量绿色植物覆盖,覆盖河面约600米,覆盖面积约30亩。经提取样本对比分析,确认水面植物为入侵生物凤眼莲,俗称水葫芦。现场对水质进行检测,初测显示化学需氧量等多项指标不达标。

碧溪河属长江一级支流。河面覆盖水葫芦会影响河流水体自洁能力,破坏水生生态系统,使河流水质持续恶化,延河而下污染长江,且在汛期会影响到河道行洪安全。

“保护河流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之源”,涪陵区检察院第一时间登记问题台账,将迅速阻止水葫芦蔓延并彻底清除作为重要民生问题进行巡察监督,生成水葫芦原因肯定是河流水质出现问题,但原因多样,谁来清理成为难题。依据职能职责,农业农村、水利、所属乡镇都应成为清理工作交办对象,但也可能会相互推诿,造成水葫芦持续疯长下去。为迅速清理水葫芦,长江生态检察官决定启动公益诉讼来快速解决问题。

涪陵区检察院召集相关行政机关及属地乡镇召开诉前磋商会,对各单位职能职责进行明确,对清除水葫芦的方式和整改时限达成了一致意见。会后,各单位凝聚整改合力,同时邀请西南大学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专家团队,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和长效预防方案。

在诉前磋商推动下,水葫芦所属乡镇迅速行动。对水葫芦进行人工打捞、无害化处理,河流水葫芦全部清理完毕,清除非法占用河道面积30亩。为防止水葫芦反弹回潮,涪陵区检察院联合区河长办、乡镇街道建立长效机制,在河段下游合理合法设置拦截网,并定期安排专人对河道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实现长效治理。

期间,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通过联合河长办开展现场调查核实、跟进监督,加强工作沟通配合,促进相关行政机关协同履职,系统整治。在确保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的同时,形成河湖保护治理合力。

涪陵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成以来,区检察院对辖区内的河流、湖泊生态安全收集河湖污染线索,累计摸排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余件,联合区河长办推动解决河道保护、消落区保护、渔业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等问题30余件。

巡察整改是一个系统工程,下一步,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继续加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提升河库治理质效,推动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文/ 赵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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