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良:“平安澜湄”需合力打击跨境犯罪

据公安部方面27日介绍,中方加强与缅甸警方合作,打击缅北电诈犯罪活动,通过有效执法合作,目前为止已累计抓获缅北涉诈犯罪嫌疑人5万多名。公安部还先后启动了“金三角”地区涉我犯罪联合打击整治行动,与老挝、柬埔寨、泰国等国家执法部门开展联合严打跨国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各类涉我跨国犯罪。

除此之外,中国、老挝、缅甸、泰国不久前在泰国清迈举行四方外长非正式会晤,讨论了跨境犯罪问题。中方提出,尽快召开澜湄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会议,加快推进“平安澜湄”行动,调动各方资源,整合人力、情报、技术、设备,协调四国联合打击行动,全面提升跨国合作效率。中老缅泰四方一致同意加强合作、密切协同,加大打击网赌电诈、毒品贩运、人口贩卖等跨境犯罪力度,共同维护地区和平安宁。

今年是澜湄合作倡议提出10周年。澜湄流域六国“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澜湄合作应运而生,从无到有,发展迅速,已成为地区合作的“金色平台”。与此同时,全球面临非传统安全风险愈发多元,恐怖主义借乱上扬,毒品走私不断加剧,跨境犯罪屡禁不止,网络安全事件频发。在这一背景下,澜湄地区既受到传统安全维护手段溢出效应的影响,也面临网赌电诈、毒品贩卖、人口贩运、恐怖主义、网络犯罪、武器走私等跨境犯罪的威胁,“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地区安全挑战复杂严峻。

面对这种情况,澜湄国家守望相助、密切协同,携手应对风险挑战。为加快推进“平安澜湄”行动,首先,在理念上,澜湄国家需进一步明确,安全是各国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面对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国际形势,地区各国只有着眼和平稳定、坚守共同愿景,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和开放的区域主义,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观,发扬“发展为先、平等协商、务实高效、开放包容”的澜湄精神,抵制零和博弈,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才能维护好澜湄次区域和平稳定,为构建更加强韧的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提供前提基础,为完善区域治理提供“澜湄方案”和“澜湄智慧”,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贡献。

其次,在实践上,澜湄合作是澜湄六国共同发起和推进的重要事业,也是首个以建设命运共同体为目标的新型地区合作机制,作为新型地区合作机制,澜湄合作战略影响深远,应以打造共同体作为使命担当,务实推进各种平台机制建设。

一方面,要共担安全责任。责任是共同体得以构建、打造和深化的桥梁纽带,地区各国应在推进“平安澜湄”行动中“各尽其能、各司其责、各尽其责”。针对域内突出问题,凝聚治理共识和力量,及时将打击毒品走私、网络电诈及网络赌博犯罪作为优先合作事项,增强信息共享,畅通情报交流,加强边境管控,封堵非法越境通道,推进完善域内安全治理体系。尽快举行澜湄执法和非传统安全合作部长级会议,推动打击跨境犯罪合作取得具体成果。

另一方面,要健全合作机制。应在尊重国家主权、国际法及成员国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密切各层级合作。其中,对于成熟的做法,要探讨机制化路径,应在澜湄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框架内,积极开展情报共享、案件协查、联合执法行动及执法能力建设,调动各方资源,整合人力、情报、技术、设备,协调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全面提升跨国合作效率,确保“平安澜湄”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对于尚未成型的做法,应坚持急用先行,大胆尝试构建新的机制。可适时探讨建立澜湄司法和法律合作机制,开展司法执法培训和协同作训。此外,要秉持开放包容精神,积极同域外组织开展合作,助力地区安全发展。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和平稳定的周边环境。中国坚持开放的区域主义,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希望通过互利合作与周边国家共享和平安定与发展繁荣。当前,面对严峻复杂的全球安全形势,只要地区各国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团结互信、齐心协力,携手共治,以打造共同体的使命担当深入推进“平安澜湄”行动,促进澜湄次区域更加和平繁荣,澜湄合作必将行稳致远。(作者是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涉外安保学院副院长)